大股东 " 借 " 了公司 2.4 亿不还,谁来追?
摩登大道自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发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约 2.4 亿元的情况。对于这种大股东掏空公司的行为,上市公司本身往往不愿意起诉——因为控制上市公司的正是那个大股东。
2023 年 11 月,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投服中心)针对摩登大道资金占用提起 股东代位诉讼,代摩登大道诉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损害公司利益。
判决结果:大股东必须还钱,个人也跑不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投服中心胜诉:
控股股东瑞丰集团 归还上市公司占用的资金及利息
三名个人责任人分别在 100%、70%、10% 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不仅公司要还钱,签字同意资金占用的董事、高管个人也要掏腰包。
对中小股东的三个启示
1. 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可以追回来
新《公司法》赋予股东代表诉讼权——当公司管理层拒绝起诉损害公司利益的人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代公司提起诉讼。
2. 个人责任不能忽视
签字同意资金占用的董事,即使不是资金的实际受益人,也可能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对 " 签字不看内容 " 的董事的严厉警告。
3. 投服中心是免费的维权帮手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是证监会设立的公益机构,专门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维权支持。你不需要自己请律师,投服中心可以代为起诉。
公司是全体股东的,不是大股东一个人的提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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