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 月 10 日瑞丰银行公开信息显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 信息披露违规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投资者风险测评分值分布不合理 , 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202 号 ) 第三条规定。
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记载事项发生变更未及时申请换领 , 违反了《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 证监会公告〔2020〕58 号 ) 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个别基金销售业务合规审查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个别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实际领取基金销售业务绩效 , 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175 号 ) 第三十条第二款、《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个别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信息展示不准确 , 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你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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