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财经》研究员 郭丽琴 编辑 / 朱弢
处于 IPO(首次公开募股)关键期的杭州宇树科技公司(下称 " 宇树科技 "),遭遇了一家杭州食品公司的挑战,该公司持续向其发起专利诉讼。
《财经》获得的两份判决书显示,杭州露韦美日化有限公司(下称 " 露韦美公司 ")就同一发明专利连续起诉宇树科技旗下多款产品侵权,两份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仅相隔一天。
露韦美公司并非宇树科技的竞争对手。企查查显示,该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以及食品互联网销售,周建军为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他也是一项专利号为 201610396363.0、名为 " 一种电子狗 " 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2025 年 7 月 10 日,露韦美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 " 杭州中院 ")主张,宇树科技旗下热销的 "Go2 机器狗 " 侵犯了前述专利权,并要求判令宇树科技立即停止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销毁库存、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惩罚性赔偿,但杭州中院 2025 年 9 月 26 日驳回露韦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由于不服该一审判决,露韦美公司提起上诉,2026 年 2 月 3 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 " 最高法院 ")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同期,露韦美公司另向杭州中院发起第二起诉讼,这次的目标是宇树科技旗下的 A2 机器狗产品,露韦美公司称该产品也侵害了 " 一种电子狗 " 的发明专利权,杭州中院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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