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 ( 600703 )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6 年 03 月 29 日 17:30:15 中财网
原标题 : 三安光电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董事长林志强先生和副董事长、总经理林科闯先生。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长林志强先生和副董事长、总经理林科闯先生拟自 2026 年 3 月 31 日(含本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林志强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林科闯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导致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林志强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直接持股 5% 以上股东 ? 是 ? 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 其他:__________ |
| 持股数量 | 0 股 |
|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 |
| 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 ? 是 ? 否 |
| 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 ? ? 是 否 |
| 增持主体名称 | 林科闯 |
| 增持主体身份 | ?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是 ? 否直接持股 5% 以上股东 ? 是 ? 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 其他:__________ |
| 持股数量 | 1,752,960 股 |
|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0.04% |
| 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 ? ? 是 否 |
| 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 ? 是 ? 否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增持主体名称 | 林志强 |
| 拟增持股份目的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 |
| 拟增持股份种类 | 公司 A 股股份 |
| 拟增持股份方式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
| 拟增持股份金额 | A 股:2,000.00 万元~4,000.00 万元 |
| 拟增持股份数量 | 本次增持不设增持数量区间 |
| 拟增持股份价格 |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 |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9 月 30 日 |
|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 自有或自筹资金 |
| 拟增持主体承诺 | 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 增持主体名称 | 林科闯 |
| 拟增持股份目的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 |
| 拟增持股份种类 | 公司 A 股股份 |
| 拟增持股份方式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
| 拟增持股份金额 | A 股:500.00 万元~1,000.00 万元 |
| 拟增持股份数量 | 本次增持不设增持数量区间 |
| 拟增持股份价格 |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 |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9 月 30 日 |
|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 自有或自筹资金 |
| 拟增持主体承诺 | 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导致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增持主体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公司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 一 )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 二 )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三 ) 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0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