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 · 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3 月 16 日,山东招金集团旗下的山东招金集团招远黄金冶炼有限公司(下称 " 山东招金黄金冶炼公司 ")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机关为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其违法行为类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规定。
对此,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对其罚款人民币壹拾万肆仟零贰拾玖元壹角肆分(¥104029.14 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招综执罚﹝2025﹞80028 号。
据山东招金黄金冶炼公司官网介绍,公司拥有直接氰化、焙烧氰化、两段焙烧氰化、湿法炼铜、湿法炼金、尾渣制酸、余热发电等齐全的黄金冶炼工艺技术门类,日综合处理能力 1200 吨,年产黄金 10 吨、白银 30 吨、电解铜 3000 吨、硫酸 40 万吨、余热发电 5000 万 kWh。年可实现销售收入 60 亿元,利润总额 8000 万元,利税 1 亿元,完成财政贡献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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