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0 日,*ST 星农(603789.SH)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23 年,*ST 星农全资子公司星光致远开展虚假棉花采收、咨询服务、推广服务等业务,公司 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 6,072.74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19.69%;虚增利润总额 528.95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9.77%,导致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因此,对 *ST 星农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对何德军、郑斌、刘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20 万元罚款;对吴海娟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规事项系 2023 年发生,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