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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报 5小时前

5.5 亿风电项目被指违约 金冠股份遭索赔 4127 万元

中经记者 陈家运 北京报道

近日,金冠股份(300510.SZ)发布公告称,其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中标的 5.5 亿元贵州威宁保龙风电场 EPC 项目,因被指未落实项目融资、未签订风机采购合同构成违约,遭发包方贵州保龙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贵州保龙 ")起诉,涉案金额合计 4127.6526 万元。

对于上述诉讼事宜,《中国经营报》记者联系金冠股份方面采访,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目前,金冠股份的经营状况并不乐观,其预计 2025 年归母净利润为 -3.6 亿元至 -3.0 亿元,连续第二年出现亏损。

公告显示,金冠股份与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中标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 风电场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中标总价 5.5 亿元。

根据原告贵州保龙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及法院传票(案号:(2026)黔 0526 民初 2439 号),原告指控,金冠股份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项目融资、提交履约保函,且在 2023 年 7 月向金风科技发出风机中标通知书后,迟迟未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导致风机设备无法按期进场,造成工期延误。

基于上述情况,贵州保龙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向金冠股份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宣布终止案涉 EPC 总承包合同。2024 年 4 月,金冠股份致函贵州保龙解除合同,并于当月 22 日对外发布相关公告。

根据金冠股份公告,原告贵州保龙方面诉讼请求的 4127.6526 万元赔偿金额涵盖多项直接与间接损失:一是风机采购增加费用 1000 万元,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风机价格上涨,合同金额较原计划增加;二是融资成本增加费用暂计 2351.75 万元,系因金冠股份未落实融资责任,导致发包方产生额外融资成本;三是融资保函费用 37.3626 万元;四是违约金 738.54 万元。同时原告还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全部由金冠股份承担。

对于上述诉讼纠纷进展,记者致电贵州保龙方面,该公司人士表示 " 以公开信息为准 "。

目前,该案已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定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开庭审理。

金冠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应诉,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

在项目纠纷发酵的同时,金冠股份的经营状况也不容乐观。

2022 — 2025 年,金冠股份盈利状况呈现 " 阶梯式 " 下滑态势。2022 年,金冠股份业绩相对稳定,实现营业收入 11.31 亿元,归母净利润 4854.06 万元。2023 年,其营业收入为 11.43 亿元,同比微增 1.06%;但归母净利润为 2550.62 万元,同比大幅下滑 47.45%。

2024 年,金冠股份归母净利润为 -3.33 亿元,同比下降 1405.58%。彼时,金冠股份方面表示,亏损主要受行业竞争加剧、部分项目回款延迟、资产减值计提等多重因素影响。

根据 2025 年度业绩预告,金冠股份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0.50 亿元至 10.80 亿元,较 2024 年的 10.84 亿元略有下滑;归母净利润为 -3.60 亿元至 -3.00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 -3.80 亿元至 -3.20 亿元。

对于 2025 年的业绩表现,金冠股份方面解释称,受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为维持核心市场份额,下调产品销售价格,导致部分核心产品毛利率、毛利额出现阶段性下滑,经营利润空间被压缩;同时,应收账款回收不及预期,对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此外,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进一步压缩了盈利空间。

金冠股份方面表示,其将继续深耕智慧电力和数字新能源两大领域,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内在价值,未来将聚焦四大方向:持续技术创新,重点攻关中压、高压等相关领域高价值量产品,同时紧跟国网、南网标准迭代现有产品;深度拓展市场,稳固国网、轨交等传统优势,积极拓展新兴场景;强化产业协同,以 " 产品 + 平台 + 服务 " 为核心,提供全生命周期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依托三大生产基地,保障高品质交付能力,扩大规模效应,实现可持续增长。

(编辑:董曙光 审核:吴可仲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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