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赵晓珊 2026-03-16 16:24:47


信网 · 信号新闻 3 月 16 日讯 近日,济南的王先生向信号新闻 ( 0532-80889431 ) 反映,3 月 10 日他在大润发莱芜店购买了一个榴莲,付款后发现商品是 2024 年生产的,已超过保质期。他向商家反馈后,至今无人联系他处理此事。涉事门店对信号新闻表示,该款榴莲在 2025 年已售罄,门店不应有此货品;疑似有人先将榴莲放入冷柜,再由他人购买后以此进行索赔。
据王先生介绍,3 月 10 日,他在大润发莱芜店花费 158 元购买了这份液氮冷冻榴莲,准备作为礼品赠送他人。离店后,他核对商品信息时发现,该榴莲的生产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5 日,保质期为 18 个月,到当天他购买时,已超过保质期 1 个多月。
王先生立即携带商品回到门店服务台说明情况。工作人员告诉他,店长不在,让其留下电话,称有结果会联系他,但此后没有该店的工作人员联系过他。
3 月 11 日,信号新闻就此向大润发莱芜店求证,工作人员表示会上报并安排回复。3 月 16 日下午,门店工作人员向信号新闻回电,称经查询店内库存记录,涉事榴莲 2025 年 3 月份便已售罄,门店本不应有该货品,因此推测疑似有团伙故意将榴莲提前放入超市冷柜,再由他人购买后以此索赔。
当信号新闻问及为何不通过调取监控核实情况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因无法确定所谓 " 团伙 " 放置榴莲的具体时间,查监控的工作量较大,故而未进行核查,这也是门店不再联系王先生的原因。
针对门店 " 商品 2025 年已售罄 " 的说法,信号新闻咨询了超市业内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一般来说,超市商品售罄后,系统内对应的货号会做下架处理,收银及扫码系统无法扫出该商品的有效售卖信息,也无法打出正规的购物小票,更不会生成门店的有效交易记录。
对于此事,王先生直言门店的推测让他感觉自身受到了冒犯。他表示,这款榴莲是自己在冷柜显眼位置看到后直接拿取购买的,门店完全可以通过调取监控核实情况;榴莲体积较大且表面有尖刺,若真有人故意做手脚,监控不可能拍不到。即便如工作人员所说,是有人提前故意将榴莲放置在冷柜,超市工作人员每日都会理货,发现冷柜中出现这款榴莲,也应核查其生产日期,门店未尽到货品查验的责任,反而将问题归咎于消费者,毫无道理。此外,王先生称自己只是当地普通市民,买到过期榴莲后仅向门店反映情况,并未提出任何索赔要求,门店的无端推测是对自己的污蔑。目前,王先生已准备拨打当地的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对此,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商家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有权依法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主张相应赔偿。同时,商家若主张消费者存在故意索赔行为,应承担举证责任,在未掌握有效证据的情况下,门店应自行核查系统管理、货品陈列等环节的问题。(谷正原 徐基峰)
[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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