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2 月 1 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文件共计十八条涉及六个方面:优化市场供给、支持住房消费、深化住房 " 以旧换新 "、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推进城市更新、提升保障服务。
优化市场供给方面,提升住房供给。各地应动态掌握未开工项目,对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较短的区域,督促项目加快前期工作、推动提前开工。主动靠前服务,深化房地产 " 白名单 " 融资协调,满足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加快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形成有效供应。
推进城市更新方面,有序实施城中村改造。继续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加力推进城中村改造,着力解决城中村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人居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支持使用中央及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推行房票安置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安置房源。
支持住房消费方面,对于多孩家庭在本地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照首套房利率执行。支持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和房地产发展情况,阶段性实施普惠性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补贴、商办用房补贴等补助政策。拓宽人才认定范围,支持不同层次人才通过购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满足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