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在 2025 年发布实施后," 拼多多 " 未按照要求报送 2025 年第三季度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在 2025 年 11 月依法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但其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就此,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依法依规对 " 拼多多 " 处以 10 万元罚款。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如果 " 拼多多 " 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将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措施,即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涉税信息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5 年 9 月 28 日,国家税务总局对近期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进行解读,明确对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提供涉税信息,或存在漏报、瞒报、谎报涉税信息的行为,按违法行为次数予以认定。情节严重者会被责令停业整顿。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当前互联网平台企业正在报送 2025 年第四季度相关涉税信息,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信息报送义务,若违反规定要求,将面临相关法律风险,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可对其从重处罚并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许生认为,《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出台实施是国家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的重要部署。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对 " 拼多多 " 予以处罚,其警示教育意义远比罚款金额更为重大,对规范平台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头部平台企业更应该积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带头营造法治公平的竞争环境,在自身规范发展的同时,推动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 2025 年 11 月,已有超过 7000 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前期,对于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提示提醒,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按提示依法进行了更正申报,但仍有个别经营者未如实申报线上线下全部收入,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风险。
据当时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介绍,经分析平台报送的第三季度涉税信息,绝大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但依然有个别平台内经营者实际开展了互联网销售业务,却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