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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财经 2小时前

坤元资产评估被出具警示函,涉内部治理等问题

蓝鲸新闻 1 月 20 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严加胜、周羽环、丁凌霄、陈名春、叶苗苗、韩桂华、黄晓玲、陆婷婷。

决定书显示,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部治理方面

一是评估档案管理制度与评估准则要求不符;二是未在财务安排等方面对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一体化管理。

二、质量控制体系方面

一是个别项目业务约定书签署不规范;二是个别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与签字评估师未分离;三是部分项目质控复核环节执行不到位;四是部分项目评估底稿超期归档。

三、独立性管理方面

个别员工执业期间违规买卖参与评估的上市公司股票。

四、项目执业质量方面

(一)评估依据

一是收入预测依据不充分,未对预测收入与产能需求进行合理性分析;二是未对预测材料成本占收入的比例持续下降进行合理性分析;三是资产减值损失预测依据不充分;四是预测期与企业提供的预测期不一致,未见原因分析;五是成本预测时选用参数缺少依据及分析说明。

(二)评估计算

一是成本预测时部分数据引用存在错误;二是所得税预测时计算公式存在错误;三是预测营运资金和资本性支出计算存在错误;四是评估底稿中引用的资产减值历史数据存在错误。

公司内部治理、质量管理、独立性以及部分项目存在的上述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及其他评估规范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韩桂华、黄晓玲作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广东埃科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签字评估师,对其相关问题应承担主要责任;韩桂华、陆婷婷作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其持有北方矿业服务有限公司和北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签字评估师,对其相关问题应承担主要责任;严加胜、周羽环、丁凌霄、陈名春、叶苗苗执业期间违规买卖参与评估的上市公司股票,对其应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严加胜、周羽环、丁凌霄、陈名春、叶苗苗、韩桂华、黄晓玲、陆婷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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