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ZAKER 合作
扬子晚报 3小时前

国内首例,用户在 APP 上与 AI 聊“黄色内容”,二审未当庭宣判

原文标题:《国内首例,用户在 APP 上与 AI 聊 " 黄色内容 ",开发运营者被判刑,二审未当庭宣判》

用户和 AI 伴侣软件聊 " 黄色内容 ",软件的开发者及运营者因此分别获刑。近日,该起国内首例 AI 服务提供者涉黄获刑案引发广大网友关注。2025 年 9 月,该案中两名被告人因犯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一年六个月。(此前报道:用户在 APP 上与 AI 聊 " 黄色内容 ",两名开发者一审分别获刑四年、一年半,AI 服务涉黄案今日二审)

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两名被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该案二审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下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紫牛新闻记者来到现场,直击此次庭审。当日 17 时许,此次庭审结束,该案辩护律师告诉记者,法庭未当庭宣判,庭审中也未进行法庭辩论环节,法庭还将择期再次开庭。

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涉黄 AI 伴侣软件名为 Alienchat(下称 AC 软件),现已无法下载,但在多个社交平台目前仍能搜索到该软件的官方账号,只不过最后的更新均停留在 2024 年 4 月。在不同社交平台的官方账号上,均对 AC 软件有不同的介绍,"AI 是我们的朋友、恋人、家人 ""AI 智能女友聊天 APP"。

记者通过浏览 AC 软件各社交平台官方账号往期宣传推文发现,软件内为用户虚构了不同世界观下的虚拟 AI 伴侣角色,比如兽人、吸血鬼、人鱼和宠物等,颇受用户青睐,有些许用户会在 AC 软件的官方账号进行互动。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其中也有不同身份背景的人物 AI 伴侣,在公布的对话中,除了一些暧昧的话语,还会有对接吻的描述。

一审判决书显示,检方是以被告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但一审法院是以两名被告人犯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一年六个月。

AC 软件里的 AI 角色

涉黄 AI 软件开发者发声

二审未当庭宣判

2026 年 1 月 14 日下午,该案二审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开庭前,该案被告人刘某某的辩护律师周小羊表示,二审他将仍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他认为,用户和 AI 聊天产生了涉黄内容,这个责任是不是应该由平台来承担,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因为隐私保护的问题,用户与 AI 的聊天内容是否需要由平台来进行审查。"

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一审判决书中的侦查实验笔录,证明大语言模型具有道德限制。侦查人员于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8 月之间,进行了三次侦查实验,发现使用境内,境外大语言模型进行交互聊天时有限制,无法生成淫秽色情内容。

对此,周小羊称,此次二审他们已经申请重新进行侦查实验," 我觉得如果对 AI 软件进行简单测试是否涉黄,AI 肯定是拒绝回答的,AI 产生淫秽色情内容是需要用户进行一系列诱导的。" 周小羊还提到,编写、修改 AI 软件的系统提示词是运行 AI 应用的常规工作,每天都在进行,且编写量非常大。" 编写、修改系统提示词和用户诱导 AI 产生淫秽内容究竟有无因果关系,这是案件主要争论的焦点,我们也采集了技术专家的观点,作为证据在二审法庭进行提交。"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该案的第二被告人同时也是 AC 软件的开发团队成员陈某某在一审过程中,他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目前已服刑结束。在一审判决后他提出了上诉。

陈某某在二审开庭前接受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时表示,在他的视角中 AC 软件是为用户和 AI 的沟通提供了一个通道," 我选择上诉是因为,我不认为自己开发 AC 软件的行为构成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

记者注意到,一审法院的主要观点是,系统提示词文本、被告人刘某某和陈某某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刘某某等人之所以编写并不断修改系统提示词,就是为了让大语言模型更加顺畅地与 AC 软件用户 " 聊黄 ",主要目的不是所谓地让 AC 软件顺利运行。

对此陈某某回应记者表示,他在服刑结束后重新做了实验,将一审法院认定有问题的那段提示词删除后,发现这组提示词对 AI 伴侣是否输出淫秽内容没有显著的影响," 这个结论我会在这次二审开庭的时候作为证据提交。"

本案被告人陈某某

14 日 17 时许,周小羊律师告诉记者,法院未当庭宣判,庭审中也未进行法庭辩论环节,法院还将择期再次开庭。他表示,此次庭审主要进行了检察员讯问、辩护人发问,以及上诉人和辩护人发表了对一审法院认定证据的意见。" 今天没有进行法庭辩论环节,此次的庭审就结束了,下次开庭时间将另行通知。"

周小羊告诉记者,此次开庭他当庭向法院提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因为 AI 产生淫秽色情聊天内容的原因、编写提示词对 AI 淫秽内容的产生到底有多大作用,这些都是技术上的问题。包括法庭也认为,案件涉及到很多技术问题,需要重新去讨论,也要对专家的资质进行衡量。法庭表示,等到所有证据都得到充分举证质证、事实查清的情况下,再进行法庭辩论环节。"

本案辩护律师周小羊

律师解读:用户和 AI 私密聊黄

开发者为何被认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江苏百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大伟认为,从用户角度看,是一个人对着一个软件或对着 AI 在聊天,但是从服务提供者的角度看,他是给众多的用户提供服务,是一对多地提供服务,因为一对多,所以也就具有公开性或公众性。因此,为多数人提供存在涉黄内容的 AI 陪聊服务,可以说存在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尽到对违法信息的屏蔽义务。

陆律师认为,该案一审判决之所以认定为 " 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 " 而非 "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法院可能也注意到,这个案件的相关淫秽内容,是要在用户主动使用和操作的情况下才会产生,而不是像传统的犯罪模式里,由平台直接上传到网站供用户下载。因此,在这种全新的 AI 聊天模式中,可能难以认定存在传播的行为。

但是,用户确实可以通过该软件生成淫秽物品,而在该过程中,该软件平台起到了技术支持与帮助的作用。因此,可以说,该软件为淫秽物品的生成起到重要作用。

也有人提出疑问,消费者的聊天行为使得 AI 输出了 " 涉黄 " 内容,那么为什么不认定消费者是制作者,而是平台开发者获刑责呢?

陆律师表示,消费者,这一个词,就已经说明了,他不是生产者,而只是一个消费者,从经济学上来讲,花钱购买物品或服务的人,叫消费者。而通过生产物品,或提供服务的方式来换取货币的一方叫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按照这个逻辑来讲,实际用户,不能直接地作为淫秽物品制作者。除非,相关用户将在使用过程中,将相关内容分享出去进行传播。我们也注意到,该案中,确实有个别用户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可能这些用户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单纯的个人使用的范围。

虽说淫秽的聊天内容是用户进行聊天过程中产生的,但实现该技术的是软件本身。该软件,可以产生涉黄的聊天对话内容,这些对话可以认定为淫秽物品,那么一个专门用来生成涉黄内容的软件本身,是否可以认定为淫秽物品呢?陆律师认为,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个 AI 聊天工具,类似于一种娱乐性质的游戏软件,而该游戏的内容,也就是聊天内容,存在一定的淫秽属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淫秽类的软件,也可以认定为淫秽物品,那么这个软件的设计者,也就是淫秽物品的制作者了。

来源 |  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张冰晶 见习记者 马斌 上海报道

相关标签

最新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科技频道

科技频道

科技改变世界

订阅

觉得文章不错,微信扫描分享好友

扫码分享

热门推荐

查看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