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 1 月 12 日讯(记者 郭一鹏) 浙江一名网约车司机为送断指伤者紧急就医,在跟着带路警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不慎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最终因 " 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 被认定全责。这起发生在杭州的交通事故,经《小强热线》报道后引发舆论热议。

那么,这样的认定合理吗?扬子晚报 / 紫牛新闻记者也就此进行了采访,相关人士认为杭州交警的认定从法律层面来说是有依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中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该人士表示,即便以上特种车辆在紧急情况下享有路权,但是也强调了 "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而实际上,社会车辆是不适用于该条规定的,闯红灯本身属于交通违法。" 紧急送医可申请消除违法记录,但不能免除事故责任,原则上由闯红灯方承担主要或是全部责任,除非另一方存在过错。" 该人士说。
对此,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则认为,网约车司机想推翻全责认定很难。交警指挥行为属履职,也很难认定其行为违法并要求国家赔偿。但是,如果网约车司机因合理信赖交警指令受损,可依据信赖保护原则,向其主管部门主张行政补偿,要求对车辆维修、误工等损失予以公平补偿。同时,网约车司机也可与伤者沟通,请求其给予适当补偿。李小亮律师也提醒,如遇紧急医疗情况,有条件的话应首选拨打 120 或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