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 月 6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大田营销服务部、永安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未及时注销离职代理人执业登记。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对平安财险三明中心支公司罚款 55.6 万元;对管培耿警告并处罚款 7.4 万元;对林廷樟警告并处罚款 4.2 万元;对何玄警告并处罚款 4 万元;对肖祥东警告并处罚款 4 万元。
此外,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大田营销服务部也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被罚 6 万元,乐莲华被警告并处罚款 1 万元。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公司则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被罚 11 万元,周贵平被警告并处罚款 3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