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2 月 24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中财期货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杨伟、郭燕平。
决定书显示,中财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居间合作,未按照中国期货业协会和公司制度规定建立居间关系并开展相关居间业务管理,反映出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杨伟作为公司总经理,未能依法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的规定;前述不符合条件的居间合作人员由中财期货宁波分公司引进,郭燕平作为中财期货宁波分公司负责人,未能依法履行职责,违反了《任职管理办法》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中财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杨伟采取出具警示函及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对郭燕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