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华夏幸福董事王葳质疑华夏幸福公告预重整无异议的合规性,华夏幸福董事冯念一表示,对于债权人申请的,公司无论是否对申请有异议,最终均应由法院判断是否受理预重整,公司无权决策,谈不上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很清楚,上市公司应当在知悉被申请预重整、法院裁定受理预重整事项时即进行披露,这是法定强制义务,不需要提前上董事会、股东会。" 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了,预重整是公司彻底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脱困发展的一次极为难得机会,有利于保护广大债权人及全体股东,如果被任意推翻,错过了这次机会,公司可能就再难恢复生机,公司始终愿意和股东保持沟通,各方相向而行。"(财联社)
36氪
1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