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荔枝新闻,近日,四川自贡市富顺县的小荷(化名)告诉记者,今年 9 月 7 日,弟弟被发现于家中离世,当时气温较高,尸体腐败严重。
在随后调取监控时看到,9 月 4 日,弟弟被同村两名男子(叔侄)骑车带回家中,监控画面显示弟弟坐在中间,头被后座人用手撑着,之后弟弟再未出门。而带他回去的两人并未向家属告知此事。" 他们两家人跟我们走路不到两分钟,跟我弟弟的奶奶、叔爷、外婆那些打过照面都没说。"
警方调查后认定小荷的弟弟为意外溺亡,未刑事立案。


对此,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青称,在警方排除刑事犯罪的前提下,该事件中小陶叔侄的做法虽不合情理,但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北京大成 ( 南京 ) 律师事务所律师晋虤表示,现有法律框架下,未对意外事件设立严格的最后救助人义务。叔侄二人行为如果给家属造成情感伤害,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抚慰赔偿义务,但就现有证据难以论证出涉及刑事责任的结论。
来源:荔枝新闻、深圳新闻网 编辑: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