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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KER陕西 1小时前

西安三地通报 10 起违法违规行为

11 月 4 日

西安经开区通报 4 起

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

为持续深化 " 双减 " 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省、市 " 双减 " 政策要求,严肃打击违规违法校外培训行为,不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现将近期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情况公布如下:

案例一

吴某某,身份证号 610102*********1,地址:西安经开区凤城十路 4 号楼 301 商铺,以个人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经开区联合检查组责令其停止违规办学行为,退还所收费用 56300 元,停止招收学员,目前该场所已停业。

案例二

李某某,身份证号 610102*********7,地址:西安经开区常青二路与开元路十字紫薇风尚景城东区商业商铺 3 楼 4 号,以个人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经开区联合检查组责令其停止违规办学行为,退还所收费用 27120 元,停止招收学员,目前该场所已停业。

案例三

马某某,身份证号 610122*********8,地址:西安经开区凤城十路碧桂园嘉誉二层 203 商铺,以个人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经开区联合检查组责令其停止违规办学行为,退还所收费用 6720 元,停止招收学员,目前该场所已停业。

案例四

孙某某,身份证号 610121*********X,地址:西安经开区凤城十路 66 号金源御景华府北门商铺二层,以个人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经开区联合检查组责令其停止违规办学行为,退还所收费用 29550 元,停止招生学员,目前该场所已停业。

近日

阎良区教育局

处罚 2 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 " 双减 " 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行为,不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现将近期阎良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

党某,身份证号:610422**********42,以个人名义在陕西中瑞华建实业有限公司院内,违规组织开展面向小学生学科类培训。阎良区教育局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退还未销课费用 4800 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576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朱某某,身份证号:610114**********27,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锦都鑫苑小区,违规组织开展面向小学生学科类培训。阎良区教育局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退还所收费用 1900 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20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近日

西安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发布关于

近期 4 起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的通报

西安浐灞国际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 " 双减 " 政策要求,坚决查处打击违规违法校外培训行为,不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现将近期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情况公布如下:

案例一

魏某某,身份证号 61032219*********8,地址:西安浐灞国际港保利心语花园小区 15 号楼,以个人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浐灞国际港教育局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对该场所作关停取缔处理。

案例二

左某某,身份证号 61232519*********7,地址:西安浐灞国际港龙湖香醍小区 109 号楼,以个人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浐灞国际港教育局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对该场所作关停取缔处理。

案例三

王某,身份证号 61011119*********7,地址:西安浐灞国际港汇悦城小区 1 号楼。以托管班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浐灞国际港教育局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经 " 回头看 " 检查,该场所已整改完毕。

案例四

李某某,身份证号 61042519*********4,地址:西安浐灞国际港全运村小区 29 号楼。以个人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浐灞国际港教育局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同时对该场所作关停取缔处理。

来源 / 长安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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