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月 3 日,石药集团(01093.HK)公告,其执行董事潘卫东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罚款 500 万元,并需处理掉非法持有的股份。
潘卫东自 2006 年起担任石药集团执行董事至今,2017 年至 2024 年 9 月,其同时担任石药集团下属公司新诺威(300765.SZ)的董事长,他是助推新诺威上市、并购的主要人物。
此次证监会的处罚就涉及潘卫东担任新诺威董事长时计划进行的一次并购。2024 年 1 月 10 日,新诺威公告,计划购买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 股权。在此消息公布前,2023 年 12 月 8 日至 20 日,潘卫东利用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买入新诺威股票,累计买入金额近 1 亿元人民币。
不过,相关交易目前并未获利。恩必普药业增持后未有减持行为,鉴于新诺威当前股价已经低于恩必普药业增持时的股价,潘卫东做出的上述交易可视为亏损。
证监会处罚书显示,在调查期间,潘卫东存在躲避推脱等不配合执法人员询问等情形。
在该案听证期间,潘卫东并不认可其行为涉及内幕交易。他认为证监会对内幕信息形成时点认定错误,且其涉案行为是职务行为,同时他并未不配合调查,请求免予处罚。证监会未采纳他的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对潘卫东的行政处罚公示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石药集团在半个多月后方公告相关事项。
石药集团在公告中提及,恩必普药业的增持行为在 2023 年 12 月 8 日、2023 年 12 月 21 时发过公告,且新诺威的重组交易已终止。不过石药集团未作进一步阐述,只是同时表示,潘卫东有权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石药集团认为,该事项预计不会对石药集团整体业务运作造成负面影响。
除潘卫东外,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显示,还有三人因相关交易受到处罚:新诺威原董秘杜英、新诺威原董事张赫明、石药集团高管甄红。与潘卫东不同的是,此三人均通过交易获得了收益。
杜英被证监会没收了 37 万元的获利所得,同时被罚款 150 万元;张赫明被证监会没收 15.2 万元获利所得,同时被罚款 150 万元;甄红被证监会没收近 79.5 万元获利所得,同时被罚款 238 万元。
11 月 4 日,石药集团与新诺威股价均下跌。截至收盘,石药集团跌 4.42%,报 7.35 港元 / 股,总市值 847 亿港元;新诺威下跌 5.29%,报 33.32 元 / 股,总市值 468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