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0 月 23 日,据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基金集聚全面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提到,吸引撬动长周期、多元化资金。探索建立有针对性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等机制,引导社保基金、保险资金、银行资金以及企业风险投资(CVC)资本、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等在我市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用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扩围政策,鼓励与 AIC 围绕南通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照省级政策对支持我市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的 AIC 给予奖补。
建立政府出资让利机制。在符合规定情况的前提下,政府出资部分超额收益可以对其他出资人(不含各级财政部门和市内国有企业)进行让利,其中产业投资类基金政府出资让利幅度最高可达所获超额收益的 80%,创业投资类基金让利幅度最高可达 100%。政府出资部分在实缴出资 3 年内(含 3 年)提前转让退出的,转让价格可以按初始投资金额与同期 1 年期 LPR 计算的收益(按实际投资期限计算)之和确定。
丰富支持发展举措。通过财政资金贴息等方式,支持我市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用于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或扩募。主动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扩大政府投资基金出资来源。探索政府、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发起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 基金)、产业并购基金,拓宽股权投资退出通道。擦亮 " 南通好投 " 投资服务品牌,常态化举办南通投资大会及基金推介、园区走访、项目路演等投融资对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