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0 月 22 日,《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唐庄镇征收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近几年来,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发展,城镇框架的不断拉大,为了促进税负公平,切实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实现城镇土地的合理有效利用,增加城镇财政收入,进一步发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合理利用城镇土地、加强土地管理等方面的宏观调控作用,登封市政府决定自上级部门批准之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征收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征收范围东至玉台、西至郭庄、南至张村陈村、北至塔水磨的唐庄镇全域 118 平方公里范围内的 27 个村(社区)。
具体征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登封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批复》(郑政函〔2011〕126 号)文件,唐庄镇的土地等级按三级地段,每平方米年应缴纳税额为 3 元,房产税按房产余值 1.2% 或租金 12% 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