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ZAKER 合作
时代周报 14小时前

质押违约引变局 ! 贝瑞基因实控人股权被动减持后已不足 8%,新晋二股东“捡漏”反超

本文来源: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雷小艳

来源 | 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 | 雷小艳

编辑 | 郑琳

10 月 14 日,贝瑞基因(000710.SZ)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侯颖全部持有的 40 万股贝瑞基因股票于四天前(10 月 10 日)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最终流拍,流拍股份将依据成渝金融法院后续裁定被处置。

该公告还显示,截至公告日,侯颖已累计被司法拍卖 1980.5661 万股贝瑞基因股份。若剩余所持 40 万股贝瑞基因股份最终拍卖成功或被处置,侯颖将彻底退出贝瑞基因的持股股东名列。

届时,贝瑞基因的创始股东仅剩下控股股东、实控人高扬仍在股东名列。然而,高扬所持股份亦面临被动减持。

9 月 11 日,贝瑞基因公告,今年 9 月 1 — 9 日,高扬所持有 353.5213 万股公司股份被成渝金融法院裁定后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强制执行。

本次强制执行完成后,高扬对贝瑞基因的持股比例降至 7.0486%。事实上,2025 年半年报显示,贝瑞基因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为 8.49%,已超过高扬。

今年下半年,随着上述司法拍卖、强制执行相关的股权交易完成,若高扬所持贝瑞基因股份进一步被减持,而侯颖所持贝瑞基因股份被 " 清仓 ",贝瑞基因的控股权或将易主。

4 月 3 日、10 月 21 日,就股权多次被司法拍卖、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深陷股权质押回购违约纠纷、控股权变更风险等相关问题,时代商业研究院向贝瑞基因发邮件并尝试致电询问。截至发稿,该公司尚未回复相关问题。

截至 10 月 21 日收盘,贝瑞基因股价为 13.22 元 / 股。

实控人因个人理财需求质押股票,股价暴跌后现合同违约

贝瑞基因控股股东、实控人高扬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的股权质押回购合同违约纠纷由来已久。

公告显示,2017 年 8 月,贝瑞基因借壳*ST 天仪登陆 A 股。作为彼时贝瑞基因的创始股东,高扬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分别在上市之初持有该公司 13.89%、7.38% 的股份,高扬合计控制贝瑞基因 21.27% 的表决权。其中,高扬被认定为贝瑞基因的控股股东、实控人。

借壳上市当月,贝瑞基因公告表示,高扬、侯颖二人因个人理财需求分别将所持有的 27.51%(1355 万股)、51.81%(1355 万股)的贝瑞基因股份与国信证券进行了质押回购交易。

2017 年 12 月 15 日,贝瑞基因再次公告称,高扬与国信证券进行了贝瑞基因股份的质押回购交易,质押比例增至 42.69%。

不过,贝瑞基因未公开披露高扬、侯颖因股权质押回购获得的融资款金额。2017 年年报显示,截至该年末,高扬、侯颖被质押的贝瑞基因股份数量分别为 2103 万股、1355 万股。

若以 2017 年收盘价 56.37 元 / 股(前复权、下同)核算,高扬、侯颖所质押股权对应的市值分别为 11.85 亿元、7.64 亿元,合计市值超 19 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股份质押回购交易规定,高扬、侯颖应以回购其所质押股份的形式偿还国信证券的债权质押融资。不过,贝瑞基因的公告仅披露二人多次办理了延期回购手续,未曾披露二人是否存在回购股份。

这意味着,当贝瑞基因股价大幅下跌时,高扬、侯颖二人所质押的贝瑞基因股票市值也会大幅缩水。事实上,自 2020 年 8 月后,贝瑞基因股价震荡下行,并在 2021 年 7 月跌至不足 30 元 / 股。

为保证还款能力,高扬、侯颖二人需进行股权补充质押。公告显示,二人所持贝瑞基因股份的质押比例在不断提升,分别从 2021 年 7 月 3 日的 51.76%、56.43% 提升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的 76.31%、91.93%。

公告还显示,2021 年 12 月,因股票质押融资协议已到期,高扬、侯颖以 14.45 元 / 股向王天一合计转让 930 万股贝瑞基因股份,转让价款 1.34 亿元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协议下欠质权人国信证券的负债本金。而 Wind 数据显示,贝瑞基因股价当月交易均价为 21.20 元 / 股,远高于协议转让价格。

2022 年中,贝瑞基因股价开始持续低于 20 元 / 股。该年 11 月,贝瑞基因公告,高扬、侯颖二人的股权质押到期后,均进行了展期。

2023 年 10 月,贝瑞基因股价当月交易价格低于 11 元 / 股。该公司再次公告,高扬、侯颖于该月进行了股权补充质押,截至该年 10 月 27 日所持股份的质押比例为 97.45%、94.38%。2024 年 2 月,贝瑞基因股价当月创下 5.40 元 / 股的最低价,该公司公告,高扬、侯颖再次进行股权补充质押,截至该年 2 月 8 日,二人所持股份的质押比例分别为 100%、94.38%。

2024 年 3 月 30 日,贝瑞基因公告,因国信证券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侯颖全部所持 2020.5661 万股、对应 5.72% 持股比例的贝瑞基因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该年 11 月,贝瑞基因公告,高扬全部所持 3198.8723 万股、对应 9.05% 持股比例的贝瑞基因股份被司法冻结。

控股权面临变更风险,新晋二股东持股已高于实控人

2024 年 7 月,贝瑞基因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侯颖所持该公司股份陆续被成渝金融法院进行司法拍卖。2025 年 2 月,贝瑞基因控股股东高扬所持部分股份亦曾被司法拍卖,不过因案外人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成渝金融法院不再对高扬所持贝瑞基因股份进行司法拍卖。

截至 2025 年上半年末,高扬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对贝瑞基因的持股比例仍分别有 8.05%、3.90%,合计达 11.95%,全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其中,高扬仍被认定为贝瑞基因的控股股东、实控人,侯颖仍为高扬的一致行动人。

不得不说,即便控股比例在被动减持,截至今年上半年,高扬一直都是贝瑞基因的实控人。

不过,2025 年半年报也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末,高扬、侯颖对贝瑞基因的合计控股比例开始低于第一大持股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 天兴集团 "),高扬对贝瑞基因的持股比例也从第二下滑至第三,宏瓴思齐(珠海)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 " 宏瓴思齐 ")则以 8.49% 的持股比例取代高扬晋升为贝瑞基因第二大股东。

作为 *ST 天仪曾经的控股股东,天兴集团早在 2023 年 4 月 16 日公开发布《说明函》,表示不谋求对贝瑞基因的控制权,不谋求成为贝瑞基因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而 Wind 数据则显示,天兴集团所持有的 12.45% 的贝瑞基因股份亦一直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需注意的是,新晋二股东宏瓴思齐并未公开表态不谋求贝瑞基因控制权。历史公告显示,宏瓴思齐于 2016 年 9 月以 10 亿元受让了天兴集团 3000 万股股份,并在借壳重组实施完毕后持有贝瑞基因 3000 万股股份。

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宏瓴思齐仍持有贝瑞基因 3000 万股股份,所持股份零质押、零冻结。天眼查显示,宏瓴思齐是宏瓴资本旗下的主要投资平台,一直注重创新医疗、生物制药领域的业务布局,曾参与硕迪生物(GPCR.O)B 轮融资、基石药业(02616.HK)B 轮融资。

2025 年下半年,成渝金融法院对高扬、侯颖所持贝瑞基因股份的强制执行进度加快。公告显示,成渝金融法院于今年 7 月成功拍卖了 1338.5075 万股侯颖所持的贝瑞基因股份,于今年 9 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强制变现高扬所持的 353.5214 万股贝瑞基因股份。

公告还显示,截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侯颖名下仅剩下 40 万股贝瑞基因股份因流拍尚未完成拍卖,将依据成渝金融法院后续裁定被处置。而高扬所持贝瑞基因股份降至 2491.8297 万股,对应持股比例为 7.0486%。

不难发现,若后续高扬所持贝瑞基因股份进一步被强制执行,侯颖所持 40 万股贝瑞基因股份被拍卖或被处置,贝瑞基因的控股权或有变更风险。

2025 年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贝瑞基因营收同比下滑 18.91% 至 4.47 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则为 -2858.95 万元。

Wind 数据则显示,2021 — 2025 年上半年,贝瑞基因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合计为 -9.42 亿元。截至 2025 年上半年末,该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仅为 3729.98 万元。若贝瑞基因继续亏损,或将出现累计亏损。

(全文 2878 字)

免责声明:本报告仅供时代商业研究院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 " 时代商业研究院 ",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相关标签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

记录大时代,深读全商业.

订阅

觉得文章不错,微信扫描分享好友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