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5 年 10 月 17 日扶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曹雷为扶风县城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王坤为扶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李海文扶风县城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魏永刚为扶风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豆春生为扶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宝锋为扶风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席满会为扶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建博为扶风县林业局局长;
田宏科为扶风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魏永刚扶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席满会扶风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田宏科扶风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田军平扶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张军强扶风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乌建华扶风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张立峰为扶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君侠扶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武斌扶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
石云为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关于接受樊春辉等辞去扶风县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 年 10 月 17 日扶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扶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樊春辉、曹雷等 2 名同志的辞呈,扶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樊春辉、曹雷辞去扶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扶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陈苗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县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陈苗同志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健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黄太琦同志兼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韩建乐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免去县文旅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健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免去姜涛同志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唐显智同志县教体局副局长职务;
田伟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许鹏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免去孙启宁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易守德同志任县市政园林所所长,免去县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监测站站长职务;
免去涂新隆同志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顾东同志任县交通局副局长;
免去欧成武同志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职务;
彭静同志任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免去曹珎同志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免去柴寅生同志县人社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庞渤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叶小波同志任县数据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贺东同志任县秦岭生态保护监测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王能欣同志任县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监测站站长(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免去韩斌同志县医院院长职务;
杨俊同志任县医院院长,免去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杨继京同志任县中医医院院长(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许启峰同志任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按照国有企业正职管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胡磊同志任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按照国有企业副职管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春萍同志县财政局金川财政所所长职务;
鲁娅兰同志任县财政局金川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文言鑫同志任太山庙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靳小锋同志任县司法局新场司法所所长。
来源 / 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 扶风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