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4 日,南京溧水法院公布了一起 " 醉酒后使用驾驶辅助功能驾驶机动车 " 的案例,详情如下:
2024 年 2 月 1 日晚 21 时 40 分许,被告人王某某与他人聚餐期间饮用约 4 两白酒。次日凌晨 4 时许,王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浙江省湖州市出发前往江苏省南京市,驾驶途中,王某某启动车辆驾驶辅助系统操控车辆行驶。2 月 2 日凌晨 6 时许,王某某驾车沿 S87 南京支线由南向北行驶至 5 公里 20 米处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 151.2 毫克 /100 毫升。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在醉酒状态下利用驾驶辅助系统操控机动车,自浙江省湖州市行驶至江苏省南京市,驾驶时间约两小时、距离约两百公里,血液酒精含量达 151.2 毫克 /100 毫升,其行为给公共安全带来巨大危害,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被告人王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具有立功、坦白情节,溧水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记者发现,此类案例在国内并非孤例,近日湖南益阳一男子酒后开启智驾从湖南株洲回到长沙,被当地交警查获。血液中酒精含量的测试结果为 22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驾驶人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后果。而杭州一男子在酒后使用所谓的 " 智驾神器 " 驾车,自己则躺在副驾睡觉。车辆行驶了 20 分钟后在道路中央自行停下,阻拦后方车辆通行,很快被过路群众发现并报警。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被判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 4000 元。
2025 年 7 月 23 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强调,目前国内市场汽车搭载的 " 智驾 " 系统都不具备 " 自动驾驶 " 功能,都还暂时停留在辅助驾驶阶段,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一旦 " 脱手脱眼 ",可能面临严重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其中,驾驶人醉酒后使用 " 智驾 " 系统驾驶车辆,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编辑|段炼 杜波
校对 | 何小桃
封面图片: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南京溧水法院、红星新闻、扬子晚报、公开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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