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30 日,远洋集团就其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报中,针对持续经营问题所载的不发表意见事项,发布了最新信息公告。公告指出,公司已实施多项计划及措施,以改善集团的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
在境内债务方面,远洋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公布了初步境内债务重组计划,为若干境内存续公司债券及银行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提供整体重组方案,对标的债券本金和利息偿付安排作出调整,并提供现金购回、股票经济收益权、资产抵债等多种清偿选项。目前,集团存续的七支境内公司债券已停牌,以做好后续偿付安排,保护债券投资者利益。集团正积极与投资者协商沟通,以期尽快就风险解决方案计划达成共识。
境外债务方面,远洋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完成境外债务重组生效,境外债权人完全解除了集团境外债务重组范围内的现有债务及若干银行贷款合计约 63.8 亿美元,以换取发行新贷款及新票据、新强制可换股债券及 / 或新永续证券。
此外,远洋集团还通过一切可能的渠道寻求更多新的融资来源,如资产处置。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集团与独立第三方订立出售协议,出售合计 23% 的联营公司股权,总代价约人民币 3.22 亿元,并已完成出售事项。同时,集团继续实行多项措施,包括与其他现有贷方讨论续展借款、解决未决诉讼、保持与主要承建商和供应商的正常业务关系、加快物业预售和销售、控制行政成本和不必要的资本支出等,以保持流动性。
远洋集团表示,将根据上市规则及联交所的要求,于适当时候就不发表意见之最新信息刊发公告,并提醒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公司证券时须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