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6 日,《第二届江苏省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对抗赛竞赛规程》发布。11 月下旬,南京和苏州将派出代表队角逐冠军。
根据规程,本届对抗赛由江苏省体育局主办,南京市体育局、苏州市体育局、江苏省足球运动协会及江苏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承办。赛事采用主客场两回合制,首回合比赛定于 11 月 22 日 19:35 在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次回合较量则于 11 月 29 日 19:35 移师苏州奥体中心体育场。
在参赛资格方面,规程对球员与官员均作出明确要求。球员需为 1985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出生,且需满足户籍、社保、学籍或身份证属地等任一与代表城市相关的条件,同时每场比赛中 200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球员上场人数不得少于 5 人,凸显赛事对年轻球员培养的重视。官员方面,主教练须持有亚足联 / 中国足协 B 级及以上有效执教证书,助理教练须具备 C 级及以上证书,队医需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领队则由设区市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奖励设置方面,冠军球队将获得冠军奖杯、奖金及奖牌,亚军球队获颁亚军奖牌;个人奖项包括 " 最佳球员奖 "" 最佳射手奖 "" 最佳守门员奖 ",执法裁判员也将获得纪念奖杯。赛事技术官员(含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等)由江苏省足球运动协会提出建议名单,报江苏省体育局审定后公布。
本届对抗赛旨在推动省内足球发展重点城市间的交流与竞技,提升区域足球运动水平,相关筹备工作将有序推进,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赛事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体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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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 " 的建设,以五年为一个周期。目前,已有 16 个城市被确定为 " 十四五 " 期间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分别是:上海市、成都市、武汉市、深圳市、广州市、长春市、重庆市、大连市、青岛市、北京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苏州市、杭州市、梅州市、西安市、南京市。
去年 11 月 24 日,第一届江苏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对抗赛次回合在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苏州市代表队以 1:0 战胜南京市代表队,并以两回合总比分 1:0 获得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