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熊宇利用担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熊宇出生于 1953 年 10 月,曾在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多年。其间,熊宇曾任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5 月任党委书记,2010 年 1 月任总经理,2014 年 1 月卸任。
2013 年 3 月,熊宇当选贵州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直至 2017 年 1 月被免去该职务。
2025 年 7 月 28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贵州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熊宇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熊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退休后收受礼金;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熊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熊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 年 9 月 10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熊宇作出逮捕决定。
正义网记者 9 月 15 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吉林省长春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姜保忠(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吉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保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姜保忠利用担任长春市委办公厅主任、长春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长春市委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姜保忠,男,汉族,1968 年 1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
姜保忠曾任共青团吉林省委青农部副部长、部长,共青团吉林省委正处级干事,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长春市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一级巡视员。2021 年 12 月跻身长春市委常委,后兼任市委秘书长。
2025 年 1 月 2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姜保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吉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姜保忠被查四天前,2024 年 12 月 30 日,他还参加了相关调研。
2025 年 9 月 10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姜保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姜保忠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公车私用;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毫无纪法意识,甘于被围猎,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产品销售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姜保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姜保忠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