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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KER铜川 1小时前

举报有奖!铜川发布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

执行法院: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

被执行人:余刚,男,1973 年 3 月 21 日生,汉族,住铜川市王益区育才小区长发物业办公区院内。公民身份号码: 61232319730321****。

执行案号:(2025)陕 0204 执恢 12 号

执行依据:(2024)陕 0204 民初 1398 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154000 元及法定利息

悬赏金如下:

根据提供的财产线索,由法院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向举报人支付 20000 元悬赏金。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举报电话:刘法官 0919-2801317、0919-2801328。

凡向本院提供以上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控制的,或向本院提供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提供的线索须是本院没有掌握或者申请执行人没有提供的),经查证属实并据已执行的,本院将按照公告上所写明的悬赏金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举报方式: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0919-2801318、0919-2850804)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 — 12:00,下午 2:00 — 5:30。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即通知举报人到本院登记有关信息。由案件承办法官负责举报人的接待工作。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坚决维护举报人的利益,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避免打击报复。

悬赏金领取方式:法院在举报财产处置完毕后三十日内,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法院领取悬赏奖励。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案件执行完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三)、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四)、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六)、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七)、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八)、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执行到位的;

(九)、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十)、举报时本院已经执行完毕的,以及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本悬赏令最终解释权归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执行庭。

2025 年 9 月 2 日

来源 / 新区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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