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19 日,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华电辽能 " 或 " 公司 ")发布《关于增资建设一体化联营项目的公告》。
公告披露,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 2024 年度海上风电建设方案〉的通知》中按照国家 " 两个联营 " 相关政策要求,华电辽能全资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热电公司)丹东金山热电二期 1 × 66 万千瓦热电联产扩建工程(以下简称热电联产项目)将与 2025 年 1 月取得的丹东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项目(以下简称海上风电项目)一体化建设。
结合热电联产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相关核准批复,公司拟向丹东热电公司和华电(丹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海风公司)分别增资建设热电联产与海上风电一体化联营项目。
其中,海上风电项目位于辽宁丹东东港南部海域 DD2 场址,总装机容量 200 万千瓦,拟分两期建设。其中海上风电一期项目 100 万千瓦、海上风电二期项目 100 万千瓦,各安装 84 台 12 兆瓦风电机组。一、二期工程共建 1 座 ± 500kV 海上换流站和 1 座陆上直流汇集站,海上换流站通过 2 根 ± 500kV 海缆接入陆上直流汇集站,再通过 1 回 ± 500kV 直流线路送至张台负荷中心。项目动态投资 1957994 万元,静态投资 1925140 万元。该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投资 20% 即 391598.8 万元。
根据公告,华电辽能向丹东热电公司增资 99017.1 万元,向丹东海风公司增资 391598.8 万元,合计增资 490615.9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