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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 17分钟前

又一“老鼠仓”亏损案,基金经理趋同交易 3312 万,亏损后被罚 60 万

又见基金经理 " 老鼠仓 " 亏损后被罚。

天津证监局最新披露,针对李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一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李丹未申请听证,但提交陈述申辩材料,提出涉案期间部分趋同股票并非其授意下的交易、造成趋同具有合理原因、资金没有直接进入 " 王某 " 账户等陈述申辩意见。经复核,该局对上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并最终决定对李丹处以 60 万元罚款。

从罚单披露的各项细节来看,此次被罚主体指向国寿安保前基金经理李丹。

天津证监局指出,李丹于 2023 年 12 月入职某基金公司。公开信息显示,原国寿安保基金经理李丹的入职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与上述时间更为接近。对比公开可查的其他同名基金经理,入职时间明显不符合。

该局还指出,2016 年 2 月 3 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期间,李丹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任职国寿安保期间,李丹曾在 2016 年 2 月 3 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担任国寿安保核心产业基金经理。据国寿安保公告,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人员配置状况,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起,李丹不再担任国寿安保核心产业基金经理,但继续担任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国寿安保稳信。

值得注意的是,李丹操纵账户趋同买入近 3312 万元,交易结果以亏损收场。

因 " 老鼠仓 " 交易被罚 60 万的李丹

罚单显示,当事人:李丹,女,1982 年 10 月出生,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但根据公开资料,无法确定国寿安保基金经理李丹的出生时间。

据天津证监局披露,2013 年 12 月 9 日,李丹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 年 2 月 3 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李丹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具体投资运作,知悉该基金投资决策情况、交易情况、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2022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期间,李丹控制 " 王某 " 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李丹作出交易决策,指示杨某尘具体实施下单操作。相关交易与基金发生交易趋同,趋同买入股票 41 只,趋同买入股票占比 74.55%,趋同买入金额 3311.97 万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 72.77%,交易亏损。

资料显示,加入国寿安保前,李丹于 2007 年 7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职银河证券。2013 年 11 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如前文所述,本次 " 涉案基金 " 国寿安保核心产业,是李丹加入国寿安保后参与管理的首只产品。公告指出,国寿安保核心产业成立于 2016 年 2 月 3 日,成立当日增聘李丹为基金经理,与张琦共管该产品。

wind 显示,在李丹任期内,该产品亏损 7.77%,同 789 只同类产品中排在第 716 名,位于后 10% 区间。此外,李丹历任管理的其他产品,任职回报在同类产品中排名多居中后段。

趋同交易频现亏损案例

在多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中,即便交易未盈利,涉事人员仍被严厉处罚。

同样出自天津证监局之手,基金经理王宇恒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一案,在去年 12 月办理终结。听证会上,王宇恒提出 4 点申辩意见请求不予处罚,但该局不予采纳,最终决定对王宇恒处以 100 万元罚款。

该局认定,王宇恒利用未公开信息并通过微信聊天方式,明示、暗示张某交易 7 只股票,张某操作自己账户交易上述股票,致使相关交易与王宇恒管理的基金发生趋同。而王宇恒在申辩意见中提出,主观上没有利用基金财产 " 抬轿子 " 的目的,客观上无收益,认为王宇恒与张某的聊天系职务需要,是为实现基金资产的更大收益等,但均被该局驳回。

综合罚单信息与公开资料,这名被罚基金经理系原嘉实基金基金经理王宇恒。

罚单显示,王宇恒,男,1984 年 9 月出生,住所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5 年 5 月 20 日,王宇恒入职某基金公司。2022 年 5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王宇恒担任该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另据公开资料,2015 年 5 月,王宇恒加入嘉实基金后,先是担任行业研究员。自 2022 年 5 月 28 日起,王宇恒独立管理嘉实创新先锋,又因个人原因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卸任嘉实创新先锋。综上,管理时间与此次罚单披露的任职时间吻合。

除无盈利情形外,还存在趋同交易亏损显著的案例。

中国证监会 12 月 13 日罚单指向浦银安盛原基金经理许文峰参与控制 17 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趋同交易亏损 700 多万后被罚没 153.82 万元,还被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许文峰独立控制使用 " 许某花 " 等 9 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趋同交易损 53.32 万元;又与金鎏共同控制使用 " 范某芳 " 等 8 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趋同交易亏损 650.53 万元。涉案期间,许文峰多次与他人联络接触,明示、暗示他人控制使用 " 狄某 " 等 3 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产生趋同交易并盈利 3.8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