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14 日,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88)就其私有化建议及撤销上市地位的进展发布最新公告。公告指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奥股份 ",股份代号:600803)与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要约人 ")共同提出的将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私有化的建议,以及撤销其上市地位的计划,目前正处于推进阶段。
根据公告,私有化建议及新奥能源购股权要约的达成需满足多项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所有必要的备案、登记或批准,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原则上批准,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机构的批准或备案。此外,还需新奥股份独立股东以至少三分之二的投票权通过相关决议案。
截至公告发布日,部分先决条件已达成,包括新奥股份独立股东批准的先决条件已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达成。然而,仍有一些先决条件尚未完成,包括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原则上批准上市,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机构的必要批准或备案。
新奥能源提醒股东、购股权持有人、股份奖励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私有化建议及购股权要约的最终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计划未必会生效,上市也未必会完成。因此,在买卖新奥股份及新奥能源证券时,应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