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2 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
《关于 2025 年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
名单的公示》
其中,西安市 4 区被确定为
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
全文如下
根据《省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创建示范项目批复意见的函》工作要求,按照《陕西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2025》评定标准,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拟将雁塔区等 17 个县(区)确定为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名单见附件)。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 8 月 12 日 -18 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将相关意见传真至省发展改革委民营局。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联系电话:029-63913371
传真:029-63913362
邮箱:fgwysb@shaanxi.gov.cn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12 日
附件:
2025 年
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名单
雁塔区、西安高新区、浐灞国际港、未央区、千阳县、扶风县、长武县、咸阳高新区、耀州区、合阳县、黄陵县、府谷县、榆林高新区、城固县、汉阴县、安康高新区、商南县
来源 /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