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6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剑指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分局对其罚款 45 万元。
此外,时任工银安盛四川分公司团险及中介业务部经理郑凌,被警告并处罚款 2 万元;时任工银安盛四川分公司银保业务部渠道经理黄艳,被警告并处罚款 3 万元;时任工银安盛四川分公司银保业务部渠道经理唐月秋,被警告并处罚款 1 万元;时任工银安盛四川分公司银保业务部经理王东庭,被警告并处罚款 4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