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 月 6 日)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发布警情通报
接群众举报后,8 月 5 日,我局交管大队已依法对翟某斗违法借用对向车道行驶予以罚款 200 元、记 3 分;对其违法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予以罚款 50 元。并对同车人员翟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警方提示:驾车出行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有序通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2025 年 8 月 6 日
来源 / 鄠邑公安
今天(8 月 6 日)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发布警情通报
接群众举报后,8 月 5 日,我局交管大队已依法对翟某斗违法借用对向车道行驶予以罚款 200 元、记 3 分;对其违法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予以罚款 50 元。并对同车人员翟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警方提示:驾车出行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有序通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2025 年 8 月 6 日
来源 / 鄠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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