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6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针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溧阳溧城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发放无实际用途的流动资金贷款。
针对这一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 38 万元。此外,该分行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潘洁,被警告处罚。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因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督信贷资金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被罚款 35 万元。该支行行长汤可庆,被警告处罚。
此外,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溧城支行因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不到位,被罚款 33 万元。该支行客户经理王亚萍,被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