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8 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组织开展 2025 年第二批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征集。
根据文件,对光伏发电设施作为建筑构件的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应用光伏发电的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项目等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应用类项目 ; 产业园区(经国家、市级、区级认定)、基础设施、老旧小区、公共机构、市级重点工程等整体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 ; 结合关停矿区生态修复、垃圾填埋场生态提升、设施农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
支持内容包括光伏组件及必要的安装辅助系统、逆变器、汇流箱等配电系统,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以上三类项目分别给予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投资不高于 30%、20%、10% 的资金支持。
新能源供热项目则支持新能源供热系统的取热装置及配套设施 , 供热设备机房 , 热泵机组及配套设施 , 供热设备机房至用户建筑间一次管网 , 与综合能源站同步建设的储能、光伏系统,智能控制监测系统等。
对新能源供热装机占比达到 60% 及以上的新能源供热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给予新能源建设投资 30% 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 ; 装机占比 30% 至 60%(不含)的给予 20% 资金支持;对新能源供热装机占比 30% 及以上的新技术应用项目、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项目,给予新能源建设投资 30% 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