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6 月 30 日,据盐城住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房地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持续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对在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市区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合同总价 1.5% 的补贴,最高不超过 3 万元。
推进 " 以旧换新 " 扩面联动。对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购买新房合同总价 1.5% 的补贴,最高不超过 3 万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商品住房 " 以旧换新 ",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帮售合作,为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服务。
支持返乡人群安居置业。为进一步支持盐城在外务工人员回盐就业创业置业,在外务工或回盐就业创业的盐城人凭外地工作证明或缴纳社保证明,在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合同总价 1.5% 的补贴,最高不超过 3 万元。
给予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时已生育),在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合同总价 2% 的补贴,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暂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暂停市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新建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前,不再向价格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价格备案手续,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 " 一房一价 " 并对外公布。成品住房建设销售按照盐住建建筑﹝2020﹞22 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