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7 日,大商所发布《关于修改 < 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合约 > 和 < 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业务细则 > 的公告》,调整生猪期货交割质量标准,调整后的交割质量标准适用于 LH2607 及以后合约。
根据公告,此次生猪期货交割质量标准调整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修改交割标准品的平均体重和单体体重范围。平均体重 ( Kg ) 由 [ 100,120 ] 调整为 [ 110,130 ] ;单体体重 ( Kg ) 由 [ 90,140 ] 调整为 [ 90,150 ] ,并相应删除原单体体重 ( Kg ) ( 140,150 ] 扣价 0 元 / 头的规定。二是修改交割替代品及升贴水。平均体重 ( Kg ) 为 [ 100,105 ) 的,由原标准品调整为扣价 500 元 / 吨;平均体重 ( Kg ) 为 [ 105,110 ) 的,由原标准品调整为扣价 100 元 / 吨 ; 平均体重 ( Kg ) 为 ( 130,140 ] 的,由原扣价 600 元 / 吨调整为扣价 100 元 / 吨 ; 平均体重 ( Kg ) 为 ( 140,150 ] 的,由原扣价 1000 元 / 吨调整为扣价 600 元 / 吨;平均体重 ( Kg ) 大于 150 的,保持扣价 1000 元 / 吨不变。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猪育种技术和养殖技术的发展,生猪现货市场出栏体重较上市初期有所增长。据了解,大商所此前广泛听取了产业客户意见,进行现货市场调研,经过大量数据收集、多轮论证,顺应现货市场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生猪期货交割体重质量相关规定,有利于提升生猪期货价格发现能力,为生猪期货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创造条件。
市场人士表示,近年来,生猪遗传改良工作稳步推进,养殖企业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养殖技术发展迅速,推动生猪最经济出栏体重变化。生猪期货交割质量标准调整,可以使生猪期货交割体重更贴近现货主流出栏体重段,有利于提高生猪期货价格发现的精准度,吸引更多产业客户参与套期保值。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大商所将继续坚持 " 服务面向实体经济,创新紧跟市场需求 " 的工作理念,紧跟产业变化做好生猪期货合约规则优化工作,不断提升期货市场服务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责任编辑:曹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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