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4 日,金力泰(证券代码:300225)公告,公司原定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但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导致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相关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此外,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目前,公司正在加速推进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并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沟通。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61 号)。
经查明,金力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金力泰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一、对金力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二、对袁翔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三、对严家华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四、对景总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五、对汤洋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六、对隋静媛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 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之间买入,或者在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3 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且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和 2023 年 2 月 3 日收盘时仍然持有金力泰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金力泰成立于 1993 年 12 月 30 日,注册资本 48920.53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罗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楚工路 139 号。主营业务为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罗甸,董秘为吴纯超,员工人数为 503 人。
公司参股公司 14 家,包括东莞市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力泰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力泰汽车涂料有限公司、上海金力泰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8.58 亿元、6.33 亿元和 7.35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3.05%、-26.23% 和 16.09%。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11 亿元、-1.06 亿元和 1433.32 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 -221.22%、4.15% 和 113.52%。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8.79%、31.24% 和 34.77%。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 561 条,周边天眼风险 95 条,历史天眼风险 4 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 16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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