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肖文竹 编 | 深海
6 月 18 日,*ST 华微发布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
为推动化解公司面临的资金占用规范类退市风险,*ST 华微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上海鹏盛 ")正在依规筹划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后续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ST 华微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通知,为推动化解公司面临的资金占用规范类退市风险,其正在依规筹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事宜,该事项后续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鉴于上述事项正在洽谈当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360,证券简称:*ST 华微)将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值得关注的是,*ST 华微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5〕1 号)。
经查明,*ST 华微、上海鹏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 华微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5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ST 华微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三)*ST 华微 2019 年发布的《配股说明书》等临时公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吉林监管局决定:一、对 *ST 华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的罚款;二、对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的罚款;三、对曾涛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四、对赵东军、王晓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五、对于胜东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六、对孙铖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七、对朱晓丽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八、对陈笑蕊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九、对李大沛、佟成生、姜永恒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的罚款;十、对聂嘉宏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 2016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盘时持有 *ST 华微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 华微参与招投标项目 45 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1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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