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 6 月 6 日讯 因拖欠工人工资未发放,且逾期未改正,郑州盈欣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日前被郑州人社部门处以罚款 9000 元 ( 玖千元整 ) 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公告显示,郑州盈欣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在郑州市二七区升龙城 1 号院项目承包升龙城 1 号院项目景观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拖欠 35 名工人,共计 490981.6 元工资未发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 的规定。二七区人社局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对郑州盈欣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 二七人社监察令字【2025】第 0024 号 ) 》,责令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前整改完毕,逾期未改正,上述行为已构成违法。
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 三 ) 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 ( 一 ) 项、第 ( 二 ) 或者第 ( 三 ) 项规定的行为的,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 )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 的规定,决定作出罚款人民币 9000 元 ( 玖千元整 ) 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