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王敏 5 月 19 日,锦龙股份 ( SZ000712 ) 发布关于终止筹划出售中山证券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公告显示,锦龙股份为加快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并为公司向实体经济转型和拓展新质生产力创造有利条件,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 中山证券 ")全部 67.78% 股权。
此前已有意向受让方与公司进行接洽,且已有意向受让方对中山证券开展了尽职调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为防止公司在出售中山证券股权后可能出现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
锦龙股份表示,本次重组未签署相关框架协议或合同,因此终止本次重组不会产生相关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终止本次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山证券成立于 1993-04-20,法定代表人为李永湖,注册资本为 17.8 亿元,经营范围包含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等。
2024 年,中山证券实现营业收入 8.11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3 亿元。
锦龙股份是证券公司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经纪、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资产管理、基金代销、期货 IB、直接投资、融资融券。
2024 年,锦龙股份营业收入为 6.63 亿元,同比上升 245.16%;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 3.84 亿元变为亏损 0.89 亿元,亏损额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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