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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产业基金招 GP

关于公开遴选绍兴市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绍兴市产业基金的专业化管理,现面向全国优秀管理机构,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绍兴市产业基金简介

绍兴市产业基金是由绍兴市政府主导设立的产业母基金,成立于 2022 年 3 月,基金认缴规模 150 亿元。基金设立宗旨是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贯彻绍兴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重点投向绍兴市支持引导的新兴产业、传统经典产业等,加快推动绍兴市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基金由绍兴市国控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采取直接投资、定向基金、非定向基金方式投资,按项目投资需求缴款。截至目前,绍兴产业基金已实缴到位 16.81 亿元,共对外投资 8 个子基金,认缴出资 29.74 亿元,实缴 16.64 亿元。

本基金为存量基金,现管理人为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基金于 2023 年 5 月完成中基协备案,备案编号为 SZA784,备案类型为创投类基金。因客观原因,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后续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故本次拟遴选新的管理人做好承接。

二、基金管理机构申报资质要求

(一)注册资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实缴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

(二)管理资质

1. 基金管理机构持续经营年限不少于 3 年(计算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2. 最近三年未受到有权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3. 基金管理机构具有完善的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建立并实行了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4. 基金管理机构拥有业内口碑及市场认可度。

(三)团队配备及规模

1. 基金管理机构全职工作人员中,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不少于 10 人,且至少具备 5 名 5 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经验的人员(以缴纳社保为准);

2. 承诺服务绍兴市产业基金的团队需不少于 5 名专业投资人员,且不少于 3 人常驻绍兴,驻绍人员须具备 3 年以上的股权投资经验;

3. 基金管理机构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认缴规模不低于 50 亿元人民币。

(四)政府类产业基金管理经验

1. 基金机构累计管理政府类产业母基金不少于 1 支,政府类产业母基金是指依据相关政府部门相关文件设立,或相关政府部门就该基金出台相应基金管理办法的基金;

2. 基金管理机构有 3 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案例需满足以下任一条:①项目已退出并获得收益,②项目已 IPO(不含新三板上市)。

(五)管理费率

基金管理机构的委托管理费率根据申报报价确定,管理费计算基数为绍兴市产业基金实际对外投资金额,管理费率不超过 0.6%/ 年。

(六)其他要求

1. 为保证基金管理机构对本基金投资管理的独立性,基金管理机构及其控股股东、与基金管理机构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机构在绍兴市(含区、县)管理的政府类基金已超过 1 支的不得申报;

2. 为保证基金管理机构对本基金投资管理的公平性,绍兴市产业基金或绍兴市重点产业基金相关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控股股东、与基金管理机构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不得申报。

三、申请方式

(一)公告说明

1. 公告网站。资格自评申报机构可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https://www.sxfhc.com.cn)、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http://www.sx-gzyy.com)等官方渠道查询本基金遴选公告,并自行评价是否符合申报基本要求。

2. 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资格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 5 个工作日内(即 2025 年 5 月 12 日 9:00 —— 2025 年 5 月 16 日 17:00)。

2. 报名方式:有意向申报的机构,请于报名时间内前往遴选办公室递交如下报名资料:申报机构的介绍信、签章版的《保密承诺书》(见附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证明(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申报机构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前述资料均需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并申领《绍兴市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等文件。

遴选办公室地址:绍兴市国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 833 号鑫洲商务大厦 13 楼业务部),咨询电话:0575-88050170、18267576440,监督电话:0575-85209017。

3.《申报指南》等文件 500 元 / 套,每个申报机构限购 1 套。仅支持公对公转账,须凭银行电子回单申领文件。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绍兴市国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

银行账号:363678646232

(三)材料申报

机构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承担完全责任。

1. 申报方式:申报机构需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递交申报材料,本项目允许现场或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申报材料。材料接收地址:绍兴市国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 833 号鑫洲商务大厦 13 楼业务部);联系方式:0575-88050170、18267576440。

2. 材料形式: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六份)、电子材料(U 盘)(一份)。其中纸质材料需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并规范打印装订成册。电子材料(以 U 盘存储),应包含:(1)全部纸质材料扫描件(PDF 文档);(2)可编辑文档,全部以 WPS、WORD、EXCEL 等格式制作。

3. 装订提示:全套纸质的申报材料须左侧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外包装上须注明 " 不准提前启封 " 字样。

4. 申报时间:本项目材料申报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起 15 个工作日内,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 17:00(线下递交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5. 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的以实际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邮寄递交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邮寄公司建议采用 EMS 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申报文件,则作自动放弃处理,由申报机构自行承担责任。

6. 特别说明:所有申报信息应保证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虚报、漏报、选择性填报。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最终以纸质材料为准。

(四)其他事项

1. 绍兴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通过现场、邮寄方式接收申报机构申报材料。如申报机构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遴选;

2. 公告结束后,绍兴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组织对申报机构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和是否满足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机构不足 2 家的,终止本次遴选;

3. 本遴选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根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遴选程序择优确定基金管理机构,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遴选人:绍兴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遴选代理机构:绍兴市国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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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5/5495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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