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 ( 300303.SZ ) 公告称,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 8000 万元且不超过 1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9.87 元 / 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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