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近日,法院公开郑爽工作室即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以下称羊群工作室)与上海赏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周某某等不当得利纠纷的案件二审判决书。其中提到,一审查明事实,郑爽一方实际收取的《倩女幽魂》片酬约为 1.5625 亿元。法院判决中介退还郑爽工作室 650 万元。
法院查明:郑爽《倩女幽魂》
片酬 1.5625 亿元
文书显示,一审法院认定:周某 3 系电视剧《倩女幽魂》的制片人,通过周某 1 认识了郑爽一方。其后,周某 3 代表《倩女幽魂》摄制组与周某 1 签订制片人聘用协议,周某 1 的酬金为 100 万元。
本案中,羊群工作室向周某 1 指定的公司转账 750 万元,周某 1 扣留了其中的 650 万元。周某 1 主张扣留的 650 万元为其居间费。一审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就周某 1 扣留的 650 万元羊群工作室已通过其他途径予以清偿,故周某 1 的扣款行为与羊群工作室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此外,一审查明事实,郑某一方实际收取的片酬约为 1.5625 亿元。一审法院最终判决,周某 1 退还羊群工作室演出费用 650 万元及利息。周某 1 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天眼查显示,目前郑爽名下共 10 家企业,其中 5 家为存续状态,包括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艾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噶咕娱乐发展有限公司、九江酷酷熊影视文化工作室、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此外,上海噶咕娱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艾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已注销。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4 年以来,郑爽新增数条股权冻结信息,1 月初,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艾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被冻结股权数 1360 万元和 125 万元,冻结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6 日至 2027 年 1 月 15 日,执行法院均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 月下旬,郑爽又新增一则续行冻结股权信息,冻结股权数额 100 万人民币,股权被执行的企业为上海噶咕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冻结期限由原来的自 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续行冻结至 2027 年 2 月 21 日。
天眼查显示,郑爽分别持有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8% 的股份,持有上海艾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 股份,认缴出资额为 1360 万元、125 万元,值得一提的是,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另一位股东为郑爽前夫张恒。而成立于 2020 年 7 月的上海噶咕娱乐发展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 100 万人民币,郑爽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并 100% 持股。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红星新闻、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