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朱丹 记者 顾潇)男子袁某因为好奇和炫耀的心理在网上购买了两副手铐,没想到在扬州宝应火车站进站时被当场发现。由于非法持有警械,袁某被依法处理行政拘留 5 日的处罚,整个小长假也泡了汤。
10 月 2 日上午 10 时 30 分许,在扬州宝应火车站进站口,安检员发现一名男子的行李箱在通过 X 光安检仪时显示异常,箱子里有两个疑似手铐形状的物品,随即要求该男子开包接受检查,果然发现了两副手铐,安检员迅速通报执勤民警请求处置。
经询问,该男子并非警务工作人员。由于手铐属于警械,随意购买、持有、使用都属于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经查,男子是河北邯郸的袁某,目前在宝应从事物流工作。两年前,袁某出于好奇和炫耀的心理在网上以 75 元一副的价格购买了两副手铐,之后曾用来发朋友圈和锁自己的山地车。此次国庆回老家,袁某想着带回老家收藏,没想到在安检口被拦下。
经民警教育,袁某认识到非法持有警械的危害及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目前,袁某因非法持有警械被扬州站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 5 日的处罚。
扬州铁路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如有违反,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对 张静超 编辑 谢静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