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近日公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具体有哪些变化,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 3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编辑:王奇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近日公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具体有哪些变化,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 3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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