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调解员代表,孙晔特别关注到了今年正在进行立法调研的《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 ( 草案 )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孙晔认为调解是最具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法律制度,它在国际上被誉为 " 东方经验 "。上海的调解工作已经做得非常领先,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
各类调解发展不够平衡充分。人民调解大而不强,行政调解部分领域尚处空白,司法调解与其他调解的便捷和衔接尚未完全厘清,仲裁调解与国际先进地区差距稍大,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调解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
此外,调解员队伍的建设需要更加专业化、职业化和法治化。" 调解领域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队伍强大,才能满足群众对纠纷化解的迫切需要。"
对此,孙晔建议要促进各类调解高质量均衡发展。首先是发挥行政部门的权威优势,大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可由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其次是大力推进调解社会化,鼓励探索设立公司等新型调解组织,支持民营调解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提供调解服务。
针对调解员队伍建设问题,民政部门可以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把符合条件的专职调解员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和职业水平评价体系,人社、财政部门制定专职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让基层调解员有更多荣誉感和归属感。在积极践行 "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 的重要理念下,建议进一步发挥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作用。
作者:祝越
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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