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江景轩 记者 顾元森)6 月 2 日上午 8 点左右,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特巡警支队十村警务站接到张先生报警,称自己的工程车下面有一只小猫头鹰,还不会飞,请民警到现场处理。
民警初步观察后发现,小家伙并无明显外伤,但是不具备飞行能力,无法野外放生。民警将它带回警务站,喂了一些水和食物,随后民警联系了红山森林动物园救助站,将小猫头鹰送到动物园。两名工作人员经过一番检查,确定这是一只幼年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能是在学飞过程中意外跌落。动物园饲养一段时间后,待时机合适后将其放飞。
(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