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1 月 13 日讯,近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剑指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前调查不尽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深圳金融监管局对其罚款 330 万元;对李泽锐、余彦森警告;对江琴、黄斌、杨泓峤、庄志明、张晓东、赵卫华分别警告并罚款 5 万元;对王靖警告并罚款 6 万元。

蓝鲸新闻 11 月 13 日讯,近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剑指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前调查不尽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深圳金融监管局对其罚款 330 万元;对李泽锐、余彦森警告;对江琴、黄斌、杨泓峤、庄志明、张晓东、赵卫华分别警告并罚款 5 万元;对王靖警告并罚款 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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